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9年交警铁骑装备项目质疑事项的答复函
深府购质疑复函〔2019〕32号
警鑫装备(深圳)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关于2019年交警铁骑装备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2019年交警铁骑装备”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9192651)有关问题,我中心已转至采购人研究反馈,现函复如下: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三、具体技术要求”中第9项第34小项要求“蓝牙无线通讯系统执行标准:《Q/DQKJ006-2018蓝牙无线通讯系统》……”,该标准属于深圳市德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青科技公司)的企业标准。2019年7月31日《关于2019年交警铁骑装备(项目编号:SZCG2019192651)的修正公告》中已删除此标准,但目前第9项第7小项至第34小项技术条款要求仍为德青科技公司的企业标准,具有明显倾向和限制性。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核,采购人认为:你司此前提出原招标文件蓝牙无线通讯系统执行标准问题已做相应修改,目前招标文件“三、具体技术要求”中第9项第7小项至第34小项技术条款要求为“蓝牙手咪:蓝牙版本3.0;蓝牙手咪频率:2.402~2.480GHz;蓝牙手咪支持同时连接4路设备(对讲机,手机,摇控器,喇叭喊话器)控制语音通话……”,均为功能性技术要求,各投标人均可生产出相关产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获取检测报告。综上,你司质疑不成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