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深圳华西口腔门诊部变更执业地址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卫计医政〔2015〕117号
深圳华西口腔门诊部:
你门诊部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地址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专家组对你门诊部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及整改后复查,专家组认为你门诊部新址符合口腔门诊部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门诊部办理变更执业地址登记注册,变更后的登记注册项目核定如下:
(一)机构名称:深圳华西口腔门诊部。
(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三楼0301、0302、0303、0305、0306号。
(三)类别:口腔门诊部。
(四)法定代表人:吴大怡。
(五)主要负责人:贺晓武。
(六)诊疗科目:口腔科。
(七)牙椅:11张。
(八)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人:华西医科大学卫生部口腔种植科技中心。
(十一)登记号:PDY41050-244030411D1522。
二、要求你门诊部加强聘用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门诊部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请你门诊部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你门诊部的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