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完成第三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评审
2021年4月8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区水务局召开了节水验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三位节水领域专家,组成评审验收组,对申报第三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进行资料评审及实地走访。
经验收评审,深圳明德实验学校(碧海校区)、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福田区莲花中学(南校区)、福田区翰林实验学校、福田区荔园外国语小学(天骄校区)、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南校区)、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共7家单位被评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会后,专家组针对此次福田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建设水量管理平台;二是加强日常用水管理,对管理人员、办公人员定期进行节水宣传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提高节水意识。三是可采取喷灌、滴灌、微灌等绿化节水措施,提高水量利用效率。四是加强对雨水、生活用水等进行中水回用,加强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第一至三批节水型单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区各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宣传、节水器具整改、节水型单位创建,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建设成节水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