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岗头人才公寓规划三路(边坡)工程拟使用龙岗区坂田街道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岗头人才公寓规划三路(边坡)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坂田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共1.6191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4月27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28918216;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岗头人才公寓规划三路(边坡)工程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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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头人才公寓规划三路(边坡)工程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