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安监局公开招考交通协管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交通协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经研究,深圳市福田区安监局定于近日公开招考交通协管员。此次招聘的程序依次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办理雇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福田区安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0人。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二)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性别:男性;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身高:1.68米以上;
(六)健康要求:听觉良好,无口吃、色盲、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七)户籍在福田辖区内,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及有B牌或5年驾驶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时间:2005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5:00
地点:福田区委29楼2912室(交通预联办)
方法:采取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填写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
报名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四、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退伍证件,驾驶证,证明职位要求资历的详细证明材料、两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属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失业证。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果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五、笔试及录取(初审合格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考试内容: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
笔试时间: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3:00--4:00
笔试地点: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笔试由安监局、劳动局、交通局统一组织,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后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分数高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2005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2:30在福田区委29楼,由区安监局与交通局等单位共同组织面试。
七、体检
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录用名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区安监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用
考生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报人事局、劳动局备案。
福田区安监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