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渔政大队开展开渔前异地休渔渔船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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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9日发表
按照省市区休渔规定,休渔对象渔船原则上必须回船籍港休渔,无法返回的需申报就地休渔。今年休渔期,大鹏新区有16艘异地小型渔船因船小抗风浪能力差和回船籍港路途遥远,无法保障途中安全,在新区申请就地休渔。
大鹏新区南澳渔港属于开放式渔港,为加强对上述16艘异地休渔渔船的休渔监管,大鹏渔政大队按照“船上岸、证集中、网封存”的规定,积极指导16艘异地休渔渔船安全停放在岸上,并封存网具。
8月17日12时,休渔结束,16艘异地休渔渔船申请开渔,为确保这批渔船安全合法出航,当天上午,大鹏渔政大队在东山码头和双拥码头开展了异地休渔渔船专项安全检查,大鹏渔政大队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渔船船体和证件,并现场提供签证服务,同时告知船主留意天气状况,切勿冒险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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