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0301603160317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推进坪地街道正坪一路跨线桥建设工程,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03-01、03-02、03-05、03-06、03-16、03-1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03-01地块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9425.70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现状。03-02地块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36158.39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规划。03-05地块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17317.39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现状。03-06地块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10372.02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规划。03-16地块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8513.04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现状。03-17地块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30130.23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8504.68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现状。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用地面积为37055.85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规划。03-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16993.66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现状。03-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10297.19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规划。03-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8745.92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现状。03-1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30209.74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347号一楼大厅。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长山路与龙岗大道交汇处南侧。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8月29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907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03-01、03-02、03-05、03-06、03-16、03-17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工;联系电话:0755-28904158;传真:0755-28900430
***:[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03-01、03-02、03-05、03-06、03-16、03-17地块规划调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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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03-01、03-02、03-05、03-06、03-16、03-17地块规划调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