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听证会的通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就《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围绕《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
上述征求意见稿以及报名的相关表格均公示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上网查询。
二、听证会时间
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三、听证会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香洲红山路245号)3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共18人)
(一)市民代表3人;
(二)创业人员代表2人;
(三)企业代表2人;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2人;
(五)街道(镇)、居委会代表2人;
(六)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2人;
(七)市就业创业咨询委员会委员2人;
(八)旁听人员3人。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失业人员代表、创业人员代表:分别向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上述两个单位分别确定失业人员代表各1名、创业人员代表各1名。
(二)企业代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并由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确定企业代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各2名。
企业代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街道(镇)、居委会代表:向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由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确定街道(镇)、居委会代表各1名。
街道(镇)、居委会代表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邀请。
(五)市就业创业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
(六)市民代表、旁听人员:凡愿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持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需另附单位委托书),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申请受理的先后顺序,以及代表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通知所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听证会的相关材料。
市民代表和旁听人员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市民代表的报名条件为: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六、旁听人员注意事项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旁听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听证会旁听。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七、新闻媒体参加办法
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新闻媒体到现场采访听证会。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应当遵守听证会新闻采访纪律,届时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会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10楼909-1室
联系人:冯先生、刘***
电话:0756-2128803、2128681(兼传真)
网址:http://www.zhrsj.gov.cn/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香洲红山路245号
联系人:庾***
电话:2120923
香洲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香洲教育路24号
联系人:陈***
电话:2518856
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湾区区府大院7号楼
联系人:肖***
电话:7263081
九、公示期限及报名时间
公示期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止,报名时间为公示期限的工作日内,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1.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听证会报名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