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局收到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申请等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08〕47号),要求2008年10月10日前将我市的申请项目和金额报送财政部。为做好2008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单位尽快向市财政局(农业处,1812室)报送下列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
(一)申报2008年中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文件;
(二)《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三)2007年度单位审计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土地使用证明等有关资料;
(六)高新技术证明资料。
二、申请单位的报送材料须用A4纸打印,加页码;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材料的格式:《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请从深圳市财政局信息网http://www.szfb.gov.cn 中。
三、我局将根据项目申请情况,依据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上报项目及金额。
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中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08〕47号)
(联系人:蔡小文 电话:83938793)
深圳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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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财政部版).doc
财办农【2008】47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