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物进入珠海园区视同出口我国第一部跨境工业区海关管理办法4月8日实施
本报讯 记者胡晓虹报道:一块只有0.29平方千米的工业园区拥有独一无二的“特殊身份”——既是保税区,又是出口加工区,还是专用口岸。
昨日上午,记者从拱北海关了解到,经***批复由国家海关总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赋予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这个在全国绝无仅有的特殊身份。该办法将于4月8日实施。
为配合这个办法的实施,珠海市政府和拱北海关举行专门的政策宣讲会。拱北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涂琳说,珠澳跨境工业区是中央政府实施“一国两制”,支持澳门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的政治决策,也是海关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实行优惠政策叠加的有益尝试。珠海园区拥有三重“特殊身份”是全国首创。
根据管理办法,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与澳门园区之间进出货物实行备案制,不需要填写报关单。国内货物进入珠海园区视同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后,货物在珠海园区内可以自由流转。
涂琳说,珠海园区内企业将享受最为优惠的税收政策,海关将为企业创造一个近乎无税的环境。
国内货物进入珠海园区即视为出口,即时办理出口退税,无须等到货物实际离境时才办理退税;在跨境珠海园区内自用的进境设备、办公用品享受减免税政策;以一般贸易方式经珠海园区进入区外的货物,如获得香港、澳门签发的CEPA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待遇。
记者了解到,与区外相比,在珠海园区内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无须办理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实行电子账册管理;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受国家和关区单耗标准限制,企业如实申报,海关据实核销;对于消耗性物料,无论是否完全物化到出口成品中,均可享受保税待遇。
据拱北海关驻保税区办事处主任邱明介绍,珠海园区正式运作近4个月来,已有26家企业落户珠海区,其中14家外商投资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珠海园区总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目前进出境货物78票,货值872万人民币。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