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计量检定校准和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国家计量法和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保证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保证量值准确可靠,凡从事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均要经过培训,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本学会为深圳市唯一被指定负责检定员培训和根据培训结果呈报办理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员有效证件的机构。为了满足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要求,本学会决定举办本年度第二期计量检定(校准)和计量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联系人:梁先生、汪*** 联系电话:83230946 传真:83230946 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
一、 培训项目:
先后举办7个班,为:⑴长度通用量具(游标量具、测微量具、指示量具),⑵数字万用表、电子电压表(毫伏表),⑶电学指示仪表(电流、电压、电阻及电功率),⑷计量管理,⑸衡器(模拟、数字、非自动指示秤),⑹温度二次仪表、热电偶,⑺其他﹝包括高频信号源、低频信号源、通用计数器(频率计)、兆欧表、耐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示波器、压力表等项目﹞。
学员可任意选择几项参加培训。(上述范围之外的项目,如迫切需要培训的,可单独联系,本会将在可能范围内酌情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费用另议。)
二、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计量法规、计量学基础理论;第二部分:专业理论和检定校准方法;第三部分:操作实习。
以上三部分分别考试,全部合格的,给予办理国家认可、全国通用的计量检定员证件。计量管理班培训内容为企业计量管理内容,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三、 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1、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2、对所培训项目有一定的了解。
四、 培训时间、地点:9月15日开始(地点略)
五、报名交费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9月2-4日报名并交费;报名地点:上步中路1039号上步信托大厦北座302室。
六、 培训费用:
培训费包括资料费、授课费、课堂租金、实习操作费、办证费等费用(已取得检定员证的人员扩项培训费用酌减)。
七、 注意事项:
1. 报名交费同时,须交一张办证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及姓名),并填写检定员登记表,已有检定员证的,须交来检定员证,免交照片。
2. 每个学员在全部项目考核合格二周后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检定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