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龙岗区人事局批准,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2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是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和《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1、时间:
2、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楼3楼1322(龙岗区发改局人秘科);
3、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报名表;
4、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如下: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资格证书、证明职位要求资历的详细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民政局开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两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时间:2008年2月2日(周六)上午9:30;
(二)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楼3楼1301会议室;
(三)形式:考生回答考官提问和实际操作。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进入招聘单位侯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面试侯考场。面试由龙岗区发改局组织。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确定体检人员,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及格的考生,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雇用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龙岗区人事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在本次招考工作中,招聘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雇员的有关工资待遇请参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拔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及《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科咨询电话:28929292,28929266
龙岗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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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雇员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