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部门发出倡议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市交警部门发出倡议: 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2021-08-04 15:55:00 来源: 桂林日报
【桂林日报讯】(记者刘倩)日前,市交警部门向广大市民发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倡导市民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19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两轮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5345起,受伤3408人,死亡80人,财产损失419.9万元。
由此可见,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会给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带来安全隐患,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在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时,无论是与机动车相撞发生的一次撞击,还是倒地后的二次撞击,头部都最容易受到伤害,也是受伤后对驾驶人员健康影响最大的部位。在这些事故中,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致命伤发生在头部。但如果使用了安全头盔,就能有效减少头部伤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
当前,全国大力倡导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并作为一项文明指标进行考核。2020年,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殊荣。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为此,市交警部门郑重发出倡议:
1.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3.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请予以积极劝告引导。
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电动车骑乘者不佩戴安全头盔,就是拿生命去冒险。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提升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是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措施。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