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科院沈自所识海预研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项目代码:2020-440115-50-01-055662 穗南发改投批〔2020〕3号
明珠湾管理局:
《明珠湾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中科院沈自所识海预研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中科院沈自所识海预研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处理面积约为14300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表、填土、软基处理。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2386.63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794.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21.48万元,预备费170.8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先行出资,争取纳入明珠科学园整体建设资金统筹考虑,市、区财政资金共同承担。
四、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