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转发陕西省审计厅2017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1)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2014年5月至6月,陕西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对咸阳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咸阳师范)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咸阳师范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院校,该学院现有19个教学院系(部),28个研究机构,本科专业51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2个),专科专业23个,教职工1000余人,在校本专科学生16,500余人,校园占地68万平米,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属教育厅管辖下的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全院实行统一核算。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353.68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2014年,咸阳师范将事业性收费收入以部门奖酬名义留用203.74万元、以部门发展金名义留用94.88万元、后勤集团留用55.06万元。
(二)违规集资2149.35万元
2013年1月,咸阳师范按照年利率10%,向教职工集资借款2149.35万元,用于学院建设等事项。
(三)建设项目超概算2593.93万元
咸阳师范12号学生公寓楼,超批复建设面积12,201.8平方米,超概算2593.93万元。
(四)未执行政府采购881.47万元
2014年,咸阳师范自行组织采购专用设备、办公及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合计881.47万元。
(五)违规变相发放福利3.57万元
咸阳师范后勤集团2014年度以慰问品名义变相发放福利3.5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要求咸阳师范加强财务管理,今后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违规集资的问题,要求学院退还资金,杜绝此类行为;对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要求向原设计审批部门申报调整建设面积及概算;对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办法,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出现;对违规变相发放福利问题,要求今后禁止变相发放福利的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违规集资问题的出现;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政策规定,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程序合规合法;严格支出管理,严禁变相违规发放福利补贴的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咸阳师范学院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各部门召开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对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咸阳师范表示已修改学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违规集资问题,已经清退全部资金,今后严禁此类行为的出现;对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学院表示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办理有关手续;对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已将今后各年度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对违规变相发放福利问题,表示今后将杜绝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