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改扩建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文)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文)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沥心沙东路62号
(4)项目概要: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安村,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6000m2。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各种电镀着色剂和添加剂,年产量1400吨。现由于旧厂区的储罐区不能满足消防防火间距,因此建设单位拟租用旧厂区西面地块来新建构筑物,从而调整旧厂区储罐区的位置。新厂区用地面积为5327.5m2,建筑面积为1911m2,新建建筑物主要包括备用设备仓、氧化剂仓、化验室、消防水池、丙类原料仓以及储罐区等。本项目完成后,整个麦德美公司的产品类型和产量不发生变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
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本项目涉及的个人或集体对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的看法;对项目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调查工作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公示时段内(2014年7月4日至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就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联系,提供自己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予以落实解决。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沥心沙东路6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4948912 电子邮箱:99***4249@qq.com
传真: 020-84948081 邮编:511462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22918655 电子邮箱: 157696788@qq.com
传真: 22918655 邮编:510115
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