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实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扎实制度笼子。对前期检查中暴露出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和《巴中市2018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监管、问责问效4个方面16项工作要求,筑实筑牢全链条资金监管防线。
压实监管责任。明确财政部门为扶贫资金监管主责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监管、组织、协调工作,扶贫移民、农业等相关部门承担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责任,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
抓实全程监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作用,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拨付和使用各环节实施动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预警及时通报区县及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规范资金管理。
切实***问效。实行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全覆盖监管。区县对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必须达到100%;市级对区县专项监督检查不低于资金额度的40%;将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评价面必须达到100%,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