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埔区文化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暨观摩活动的通知
埔文通〔2017〕37号
区辖各文化经营单位:
鉴于近期我市发生了较大坍塌事故,根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文化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性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我局决定组织文化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暨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日下午15:30时
二、培训地点
黄埔区丰乐北路633号维也纳KTV(丰乐立交南出口西侧丰乐广场)
三、参加人员
网吧、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规范安全工作台账
(二)现场观摩应急疏散演练
(三)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五、要求
(一)请各文化经营单位于3月31日下午16: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我局执法队。
(二)培训重要,请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维也纳KTV大堂门前签到,并自备纸笔做好笔记。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31日
(联系人:徐碧岚,电话/传真:8239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