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开展123工作法提升村社道路养护管理质量
为解决“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的“村社道路维护不到位”问题,达川区交通运输局采取“123工作法”提升村社道路养护管理质量。
一是明确一个主体。村道公路管护的直接责任主体为村委会。交通部门督促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制定结合本地实际的村道公路管护办法。社道由村民小组为管护主体,村民委员会加强日常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村社公路管护责任书,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管护公路的村规民约,确保村社道路管护真正落地落实。
二是建好两支队伍。一是聘管护员。根据公路里程长度,选聘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个人品德优良、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同等条件下精准扶贫户优先)来从事村社公路常年管护工作。二是设监督员。建立以乡镇分管交通的副职为组长,交管站、财政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镇级村社公路管护监督组;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支两委及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为成员的村社公路管护监督小组。
三是抓好三项监督。一是日常巡查监督。管护员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养护作业动态,巡查路况变化,保障公路畅通。二是季度检查监督。区交通运输局对列入管护的村社道路进行普查,并将其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年度考核监督。绩效办、财政、交通进行年度考评,将季度检查和年度考核情况与拨付养护资金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