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可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83号;电话:83268306)。
一 概 述
2018年以来,本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拓宽和深化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为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本办完善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具体操作办法,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明确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管理制度,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保证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本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完善和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2018年,本办通过调整优化信息网栏目,及时明确栏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等措施,确保栏目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实现信息公开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准确答复。
2018年,本办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系统、越秀区信息网、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多种方式,及时接受和处理市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做到及时、高效、严谨。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政务公开数据报送和自评工作。
2018年,本办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办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按照省市、区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本办建立数据收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核对汇总,及时统计报送每季度的信息公开数据,并做好每年的政务公开考核自评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办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10条;3.动态类信息8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0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7.其他信息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办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1宗,占16.6%;网上申请4宗,占66%;信函申请1宗,占16.6%,传真申请0宗,占0%。
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或“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33%,主要是因为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我单位所掌握的信息,均已告知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联系。
“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2件,占总数的33%。
“其他”的2件,占总数的33%。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办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办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指导下,2018年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网栏目更新的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进一步完善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提升本办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