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庙沟20188号地块被征收人袁胜
我办于2018年8月3日对庙沟2018-8号地块被征收房屋的性质认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袁盛洪等人对其房屋性质认定提出异议。现将袁盛洪等人的异议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1.袁盛洪,征收编号11号,异议申请称:该房屋的一层应认定为营业用房,2014年之前一直经营烟酒副食,因当时要拆迁,所以将货物搬走,要求认定为营业用房。
2.李书航,征收编号10号,异议申请称:该房屋的一层一直在经营蔬菜,要求认定为营业用房。
3.胡渝,征收编号9号,异议申请称:该房屋一层应属营业用房,现代城项目进场之前,一直经营安利产品,要求认定为营业用房。
4.佘孝天,征收编号20号,异议申请称:该房屋的一层一直经营,储存防盗门,要求认定为营业用房。
上述4人所反映的一层房屋是否存在经营行为将会影响到该4处房屋的性质认定,敬请征收范围内的广大被征收人予以监督并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反映相关情况。
联 系 人:杜发树
联系电话:0818-8602191。
万源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现场公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