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花楼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楼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经乡政府同意,现将《花楼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花楼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花楼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地控制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乡政府研究,特制定《花楼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建立目的
为建立健全对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抢救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花楼乡食品和医药产品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建立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万源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乡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处置,科学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对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机构建立
成立花楼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指 挥 长:李如斌(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赵学桂(副乡长)
组 员:赵希茂(乡办公室主任)、谭诗明(综治办主任)、李佳明(花楼学校校长)、张运伟(农技站站长)、张华洲(卫生院长)、胡吉军(红星社区主任)、刘金荣(三堡溪村村主任)、冉启明(马鞍山村支部书记、主任)、赵华太(花楼坝村支部书记、主任)、李和平(董家梁支部书记、主任)、罗光兵(苟家坡村支部书记、主任)、罗志元(桅杆坝村支部副书记)。
五、职责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室大事项的决策;负责事故的上报等工作。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责和食品药品安全防范相关职责进行工作,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农户都有权向乡政府交其部门举报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对举报人采取了保密和奖励等办法鼓励举报。
七、报告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事故发生地在知悉安全事故后半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性报告。
八、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在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经费保障
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由政府负责牵头,各相关单位必须保障突发事故的处置经费,以保证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组织保障
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一支强有力的处置突发事故的队伍,每个责任人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乡食品药品安全,保证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一、本《预案》至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