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岛市2018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青岛市2018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12|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一种劳动保障监察形式。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我市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展青岛市2018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要求,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书面审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下列用人单位(除中央所属、省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部队驻青用人单位):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三、书面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书面审查部门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一)以下用人单位向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方式见***1)申报书面审查:
1.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用工所在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其所属单位;
3.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上述单位之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向用工所在地的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报书面审查,具体报送机构见所在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知要求(联系方式见***2)。
五、书面审查步骤
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底前)
用人单位要认真按照审查内容逐项与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对照,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自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电话、QQ群和微信平台等方式,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网上申报审查阶段(2018年5月至6月)
(三)书面资料现场审查阶段(2018年7月份)
未通过网上审查的和未按规定在5月份和6月份进行网上书面审查申报的用人单位,除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外,还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报以下书面资料:
1.2018年4月全部职工名册:职工名册上的人员包括使用外单位协保和退养人员,使用退休返聘人员,接纳的实习生以及使用(向)外单位派遣人员,外国人、台港澳人员等。职工名册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2.2018年4月全部职工考勤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批准文件证明。
3.2018年4月工资发放原始材料(已入装订成册的财务账内工资发放原始凭证和职工工资明细表)。
4.加盖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审核)表》一式二份(***3)。
5.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整改处理阶段(2018年8月)
对审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记录不良信誉;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曝光。
未在7月31日前申报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日常巡视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名单,进行现场全面检查。
六、有关事项
(一)用人单位可以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书面审查—相关”)浏览书面审查相关资料及操作说明。
(二)市属企业集团及各类集团公司应监督所属下级各类企业集中统一申报。
(三)书面审查结果作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和守法示范用人单位的评定依据。
(四)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书面审查工作联系方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单位: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联系人:王中平 联系电话:8266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