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召开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
1月4日,由县纪委监委、县发展改革局组织召开屏山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13个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共同会商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会上,县发展改革局招投标工作分管副局长黄吉同志传达了2020年12月31日宜宾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的精神和要求,并就《屏山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进行了介绍,从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能职责、加强信息沟通等方面提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秀琴同志强调:一要做好牵头督导工作。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督导县直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自查、问题查找、线索移交等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专项治理的督导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查处规避招标、串通招投标为突破口,深挖细查招标方、投标方、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施工单位等异常行为,采取个案分析和系统分析方法,全方位、全过程分析,重点核查核心条款,最大程度上发现问题,并将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非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三要加强协作配合。要积极与纪委监委派驻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组会商,按照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支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要与审计部门充分沟通,就已开展招投标项目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公安机关。会后,参会人员要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好会议情况和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单位“一把手”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此次专题会进一步统一了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落实了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了部门工作合力,为推动全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