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屏山镇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资金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1: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2020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党委的主要职能: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3、领导本区域内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政府的主要职能: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2、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3、加强社会管理。
2020年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在解决民生问题、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城乡环境治理等方面。
二、部门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管理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预算部门为财政所。2020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186人,其中机关人员103人,事业人员83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352.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52.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5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63.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和就业支出81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7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3.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01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1163.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运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811.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各类保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卫生健康支出96.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25.70万元。主要用于屏山镇辖区内城镇建设绿化、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5.农林水支出1003.11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其他农林水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
7.住房保障支出142.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总体比上年增加1003.92万元,同比上升42.75%,主要原因是依据宜府函〔2019〕35号原鸭池乡并入屏山镇。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4万元,其中办公费14.4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16.26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劳务费7.04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7.88万元、福利费3.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9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在年初定额预算机关的公务费中,预算采购设备费0万元,项目预算中预算设备更换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475.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2.09万元,固定资产203万元。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048平方米,原值182.84万元。公务车编制数1辆,在用车辆1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镇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有13个部门预算项目,分别是:文明劝导员经费、城维费、小区路灯楼道灯维护、2018年乡镇税收返还、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区)、三资管理经费、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和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经费、E地块和新市分流区农贸市场管理经费、交通补助、县城安置房除尘经费、乡镇财政管理奖励工作经费。
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6.5万元,同比增加325%,原因是依据宜府函[2019]35号原鸭池乡并入屏山镇。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0万元,同比增加147.49%,原因是依据宜府函〔2019〕35号原鸭池乡并入屏山镇。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利息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请查看。
***:
1.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2021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