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2021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市场发展情况简析
2021年前三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现将运行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前三季度,屏山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简称社消零,下同)累计实现249593.3万元,同比增长20.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63285.6 万元,增长19.9%,占全县社消零的25.4%。
(一)分区域消费情况。
近年来,城镇消费市场份额仍占绝对主导地位,但乡村消费市场发展迅速,增速逐步超越城镇。2021年前三季度,城镇完成156826.6万元,增长20.9%,占社消零的62.8%;乡村完成92766.7万元,增长21%,占社消零的37.2%。
(二)分行业消费情况。
1.批发业:2021年前三季度,批发业完成21520.9万元,同比增长19.1%,批发业占全县社消零的8.6%。
2.零售业:2021年前三季度,零售业完成196578.3万元,同比增长21.4%,占全县社消零的78.8%,占比最大,对社消零的贡献及拉动大。
3.住宿业:2021年前三季度,住宿业完成4839.7万元,同比增长18.2%,占全县社消零的1.9%,占比最小,对社消零的贡献及拉动小。
4.餐饮业:2021年前三季度,餐饮业完成26654.4万元,同比增长19.3%,占全县社消零的10.7%。
二、存在的问题
(一)限上单位量小质弱,占比低。从数量上看,目前全县共有限上单位93户(其中有3户停业),占全市比重仅有5%左右。前三季度,全县限上单位实现零售额63285.6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4%。
(二)调查单位基础工作薄弱,基层基础资料规范难度大。部分调查单位财务资料不健全不完善,原始资料收集、保存、归档工作较差,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高且更换频繁影响数据报送质量。同时,随着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的进一步完善,限下抽样调查分行业推断增速将纳入社消零以及分行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速的重要评估指标,所占权重进一步扩大。
(三)新入统企业行业单一,对社消零拉动不足。今年,按照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工作安排,各乡镇均成立了镇属、村属农产品销售的集体公司,并作为今年新增月度入统单位进行培育,但从入统的行业界定上均为批发业,因批发企业零售业务量小,对社消零增长拉动效果不明显。前三季度,全县新增入统企业10户,批发企业8户,零售企业1户,餐饮企业1户。
(四)限上单位增长乏力。从9月份报表数据看,9月当月和1-9月累计负增长的限上单位占比分别高达27%和28%。从市上反馈销售额数据看,住宿业前三季度增速(-20.4%)低于全市平均增速。
三、下一步建议
(一)高度重视商贸单位月度入库,拉动限额以上占比。由主管部门牵头,挖掘可培育入统企业,加大企业入统力度,督促乡镇再次对辖区内社消零企业(个体)开展详细清理(含初步清理出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为入统有困难的企业增添措施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收集资料申报入统。
(二)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开展依法统计业务培训。强化限上单位基础工作,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加强对联网直报单位的法规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使限上单位充分掌握《统计法》相关知识以及商贸统计业务知识,确保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不重不漏、客观真实报送各项统计指标数据,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着力夯实限下抽样调查基础。加强对限下调查单位的走访调研,掌握样本单位基本情况,及时优化、替换样本,进一步提高限下抽样调查数据质量。
(四)行业部门牵头做好住宿业企业调研,出台相关举措,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