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来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14年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检查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正琦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陈厚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工委主任郑学忠、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彭国平及相关工作人员一行来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指导屏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石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当天上午,检查组实地查看了2个限期治理项目、3个建筑施工场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午在县环保局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对屏山县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今后屏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陈厚生主持。
会上,副县长刘清才代表屏山县县政府介绍了全县移民迁建的大环境,就2013年以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向市环保局提出加强屏山县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支持力度请求,并就屏山县近日向家坝库区大量死鱼事件及处理情况作了汇报。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彭国平对屏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指导。她指出,屏山县要立足于2014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部门联动,强抓工作措施落实,重抓能力建设,紧抓宣传教育,加快推进配套工程建设,加强园区企业监督管理,发展县域循环经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郑学忠认为屏山县组织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力度,是实实在在的实施,并取得了突出成效,今后还应该紧紧把好招商企业环评关,守住屏山县这块绿洲。同时,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施工场地管理,有针对性开展讲座,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正琦对屏山县工作做了重要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二是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到三个结合:立足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突出重点、点面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体系。一方面环保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做好参谋;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此外,全体动员,积极落实,营造全社会自觉参与环保行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