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珙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听证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举行珙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4月20日15:00。
二、听证地点: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9日。
四、申请参加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珙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本县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举办单位确认后获得代表资格。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四)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五、有意参加者请前往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股报名(联系人:王友智,联系电话:0831-4312254)。
特此公告。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