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关中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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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全省空气污染变化趋势分析,预计2017年1月1日至3日,我省关中大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将可能出现严重污染(AQI指数>300)。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12月31日晚,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紧急决定,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关中各市(区)、省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期间与应急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重点检查各市(区)预警信息发布、机动车停驶限行、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停排、道路保洁、停止施工与拆迁、禁止露天焚烧和明火烧烤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各级政府应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制定奖惩制度,鼓励公众对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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