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清理升级改造煤矿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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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宜宾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煤重组〔2020〕1号)要求,纳入升级改造的煤矿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查、环评等手续原则上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因资源、开采技术条件、环保等原因未通过相关行政审批的升级改造煤矿,重新研究调整处置方式,属于关闭范畴的煤矿一律关闭退出。
据省应急管理厅反馈情况,珙县安福煤炭生产有限责任公司安福煤矿、珙县万兴煤炭生产有限公司万兴煤矿至今尚未上报升级改造行政审批相关资料,珙县昌宏煤炭生产有限公司底洞煤矿提交了部份资料但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无实质性进展,珙县流水岩煤炭生产有限公司流水岩煤矿重新提交了项目核准资料但进展仍然缓慢。
根据省、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推进会议相关精神,再次敦促你矿认真梳理升级改造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展情况,组织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到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汇报升级改造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说明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的相关情况,努力争取升级改造行政审批时限政策,同时加快编制、报送相关资料,避免被省市列入关闭退出煤矿。
珙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