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县华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以工代训拟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3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21〕7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0〕191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人数按实际参保职工中参加以工代训的人数计算。现将拟高县华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10月至12月以工代训补贴给予公示。
2021年10月,补贴人数49人,补贴金额9800元;
2021年11月,补贴人数48人,补贴金额9600元;
2021年12月,补贴人数50人,补贴金额10000元;
以上2021年10月至12月,合计补贴人数147人,补贴金额共计29400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230605
邮政编码:***5154
邮箱:383715369@qq.com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