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
根据《宜宾市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0〕15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拟享受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4100。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补贴人数 | 补贴标准(元) | 总计:(元) | 备注 |
1 | 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 19 | 1000 | 19000 | |
2 | 宜宾六尺巷酒业有限公司 | 10 | 1000 | 10000 | |
合计 | 29000(大写:贰万玖仟元整) |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