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近年来,千佛镇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相关部门的关心下,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有力保证了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一、千佛镇的基本情况
千佛镇位于巴山南麓构溪河畔,距市区60余公里,与阆中、仪陇、巴中三县交界,辖12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全镇现有人口2.5万余人,幅员面积70.1平方公里,属深丘低河地貌,地质结构复杂,全镇经上级主管部门排查认定共有4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涉及学校、医院公益单位等6处,灾害隐患点多,分散,受威胁人口达2300人。
二、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防治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镇长陈青松为组长,分管领导周晓东、吴双江、程晓清、徐健东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二)落实防灾责任。镇党委、政府与各涉及村、相关单位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强化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的责任意识。
(三)完善防治制度。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点排查、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预报和预警、地质灾害灾情与险情报告、灾害性天气和汛期值班等多项制度,使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规可依。同时,制定了《千佛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预防地质灾害发生作足准备;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应对地质灾害,制定下发了《千佛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地质灾害点也相应制定了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四)强化和丰富了抢险救灾的物质储备。与辖区有实力的经营户签订了物质储备协议,做到了随时拿得出,用的上。
三、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治认识
充分利用镇广播、召开会议,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依法监测和依法防灾。同时,采用召开地质灾害会议,发放防灾明白卡等方式,将灾害涉及范围、前期迹象表现、应急防范技巧、危险预警信号、安全撤离的路线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告知群众,力求做到人人知晓,户户明白。最后,通过以会代训和预防地质灾害演练,对镇村两级的干部,特别是各地质灾害点村干部、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强化巡查排查、突出责任落实
根据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提前安排,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汛前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做到防灾工作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工作落实督查,由领导小组对全镇各隐患点、各涉及村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了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履职情况,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进入汛期后,要求监测人员监测到位,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救灾备勤。做到信息发布有记录,各监测点有记录,检查督促工作有记录。通过抓落实,使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逐级落实、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诱发、谁治理”原则和“宁愿听到群众骂声,不愿听到群众哭声”的要求,积极向上级申请有关资金,对有条件的地址灾害点实施搬迁避让,现已经对乐里庙村和华严寺村两个地址灾害隐患点实施了地质异地搬迁。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地质灾害治理经费投入不足,“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略难以施行,防灾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二是少数干部或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巡查记录、日报制度不规范。三是部分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够,缺乏防治、避险知识和技能,警惕性不高。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加大对如何监测、如何防灾、救灾等知识的宣传,把宣传重点放在村组,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把政府强制的被动抗灾转化为群众自觉的主动避灾。
(二)是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全民参与防灾、抗灾。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动组织各单位(部门)和群众共同参与开展群众性的监测和预防。实行分片包保、群众自测自警,加大监测力度,全面实现对灾害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
(三)是积极探索防御地质灾害的治本之策,将搬迁避让工作进行到底。搬迁避灾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的重要措举,已成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种新趋向。针对我镇部分地区受灾害威胁的农村散户,搞工程治理很不现实,在考虑群众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基础上,鼓励和动员灾害易发区群众搬迁,做到主动避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根本上解决山洪地质灾害威胁问题。
千佛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