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此前已实行免税政策
夫妻房产证“加减名”,免征契税新政全国统一执行 |
高明此前已实行免税政策 |
记者蔡闻佳报道: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记者昨日多方了解到,国家新政策已于2013年12月31日起统一执行,而高明在此之前已经率先执行免征政策。目前,高明区内办理房产证变更人数没有明显增加。 2011年时,国内部分地方曾开征房产证“加名税”,按照房产变更份额的总价格征收3%的契税。例如一套80万的房产由一个名字变成两个名字,若不属于契税优惠范围,需要征收变更份额40万的3%作为契税,即1.2万元。由于夫妻间房产证的加减名情况比较常见,因此“加名税”的开征曾一度引起广泛关注。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称:在婚姻式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免征契税。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同时废除。这意味着,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减名或变更份额,将不再征收契税。 记者昨天致电佛山市12366税务热线咨询,热线人员称,包括高明区在内,目前佛山市已经统一执行新政策,自2013年12月31日起,免征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的契税。 事实上,夫妻间房产证“加减名”免征契税的政策在佛山地区早已执行。“高明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执行房产证加减名免征契税政策,连印花税都免征。”高明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国家新政更多是全国范围内的明确统一执行,对高明实际影响不大。 记者从高明区房产管理所也了解到,近段时间办理房产证“加减名”的情况并没明显变化。“平时办理加减名的个案本来就不多,再加上免征契税在高明已经执行,因此没有出现明显的加名热。”房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然,夫妻间房产证“加减名”免征契税,不代表办证完全免费。记者了解到,需要加名的夫妻首先必须到公证处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为410元。然后再到房管部门办理加名办证手续,住宅将收取80元登记手续费,而非住宅则是550元。也就是说现阶段夫妻间办理住宅房产证“加减名”,至少得花4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