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38辆非法回收报废摩托车
12月21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在阆中市解元场查获一起涉嫌非法回收报废机动车案。
当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所掌握的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经营门市部后的院内发现其非法回收的报废摩托车38辆。经初步调查,上述报废摩托车系当事人在从事摩托车销售经营活动过程中,通过以旧换新进行置换的方式所回收,并将其存放在经营场所背面院内准备作为废铁进行销售。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质且经过批准的企业才能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机动车)回收活动。执法人员遂依法将上述报废摩托车予以扣押,并对当事人涉嫌非法回收报废机动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在此,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人员,不要为了追求利益而违法回收报废机动车,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时要到正规经销商处购买,查验相应的合格证等资质证明并索要销售票据,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没有合法手续的二手车、拼装车,为自己也为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