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台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玉台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省农工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银监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阆中市委办公室、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一类一卡、多卡直发,群众辨别使用混乱,出现了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降低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确保党和政府惠民恵农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让惠民惠农资金“每分钱”都用在群众身上,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35项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中央及省级未要求、但我市明确要求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群众“办了多少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收卡借卡,甚至扣留扣压“一卡通”等问题。
2、全面核实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具体补助项目、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摸清财政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重点关注补助资金是否接规定进行分配,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接规定存放等问题。
3、全面整治惠民惠农领域腐败问题,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利用“一卡通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雁过拔毛”、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污侵占,在申报审核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2日前)。各村(居)要逐户(人)核实“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核实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间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挖掘典型案例,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7月10日18:00前,各村(居)要将自查工作报告、基本情况表基本问题统计表、逐户(人)核实情况表及典型案例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并于7月12日前将自查汇总报告、统计报表(***1与***2)及典型案例报南充市财政局
(二)重点检查阶段(7月13日至8月10日)。镇财政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指导督促各村(居)开展逐户(人)清理核实工作,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映间题、整改处理不力的地方,,对“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见到成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1日至9月11日)。重点检查结束后,镇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按照“宜统尽统、多卡归一、集中直发”的原则,对以户为对象的补助项目资金,只能打卡到户固定的唯一的银行账户,逐步解决“一卡通”多头发放,发放分散、环节过多等问题。对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民惠农资金补助范围、标准、申请及发放程序等政策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补助资金享受人员名单、资金项目、补助金额等,分村社(社区)向其辖区内群众公示公告,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玉台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珍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逐户(人)核实到位,问题全面反映,及时整改纠正。
(二)依法严肃处理。镇纪委监委要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要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检查发现间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清理核实工作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当面核实,群众签字认可。各村(居)具体负责逐户逐人清理核实工作,分户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台账,对清理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打折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省、南充市、阆中市组织的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而我镇在自查和重点抽查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村(居)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