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5日。
电 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文化路阆中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阆中国家粮食储备库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 | 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 四川阆中国家粮食储备库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约7700.039m2(11.55亩),总建设面积约7183m2。主要涉及办生产区、原料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内设置1条日处理油菜籽约110t的生产线。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 对施工场地严格做到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则可大大降低施工扬尘。 2、废水污染物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四川阆中国家粮食储备库现有预处理池处理由抽粪车运至污水处理厂。 ②施工废水 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 3、噪声污染物 ①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减少对项目周边的影响。 ③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4、固体废物 ①土石方回填。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位指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建筑垃圾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阆中县城市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二、营运期 1、废水 ①生产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放。 ②办公生活污水 经项目自建的预处理池处理,定期由抽粪车运至进入阆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阆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嘉陵江。 2、废气 ①粉尘 经密闭的管道抽送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异味 采取排气扇、门窗通风、空气稀释处理等措施,避免异味富集。 3、噪声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 ②设定专人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③将各类水泵、风机设置在隔音效果好的专用房间内; ④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安放,在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进一步减小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生产。 4、运营期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统一收集后外售。 ③油粕 与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 ④清理杂质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⑥废包装材料 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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