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国地税四联合扎实推进国地税合作
高坪国地税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在业务领域进一步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通过“四联合”扎实推动国地税合作工作扎根生效。
联合开展户籍管理。以提高户籍管理质量为目标,以国地税登记信息比对为基础,定期交换税源管理信息,对开业、变更、停业、注销、外出经营、证件遗失、非正常户等信息进行比对,对异常信息共同开展清理。重点清查应办税务登记而未办登记的情况,特别是经营规模较大,能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全面了解纳税人户籍变动情况,对纳税人登记信息已发生变化而征管系统中未相应变更的情况,及时督促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今年以来,联合办理设立登记2428户、变更登记19543户、注销登记457户。
联合开展定额核定。共同对所辖范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场供求情况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查摸底。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共同核定生产经营额、所得额等方式,并及时交换定期定额户定额信息,加强信息比对,统一标准,确保同一纳税户适用同一定额,实现国地税核定平衡,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目前已对5442户次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联合定税工作。
联合管理企业所得税。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细化协同开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任务。组织学习省国、地税联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讨论国地税企业所得税核定事项审核流程和征管差异点,形成全区规范统一的《国地税联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实施方案》,消除对纳税人政策执行的差异,保证同一地区规模相当的同类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负一致。
联合确定裁量权基准。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为依据,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协商执行标准,在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执行统一的处罚标准,保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出现不公现象。同时落实好“一事不二罚”的行政处罚原则,明确对属于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统一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