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嘉陵江小龙门航电库区移民安置工程补偿安置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嘉陵江小龙门航电库区移民安置
工程补偿安置公告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护农村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2004]1号)精神,现将四川嘉陵江小龙门航电库区移民安置工程征地补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嘉陵江小龙门航电库区移民安置工程,在我区荆溪镇观音坝村4、5社、桑树坝村1、2、3、4、5、6、9、10社共征收集体土地27.827公顷,其中农用地17.966公顷(非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16.473公顷,园地1.0777公顷,其他农用地0.4153公顷),建设用地8.5392公顷,未利用地1.3218公顷。
二、本次征地涉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对符合条件农转非人员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
对以上安置补偿事项如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听证,如不申请,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