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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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19〕41号文件分配下达各区201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93.2万元。其中,利州区55.6万元、昭化区18.6万元、朝天区19万元。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各区要做到专款专用。
***:201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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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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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1:37: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