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早行动稳定汛期市场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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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⑴引导诚信经营。印发《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告诫函》,召开经营者当面告诫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诚信经营。⑵监测实时价格。组织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建材、砂石、五金等领域进行检查巡查。设立价格监测点8个,采取一周一统计方式,实时监测粮、油、肉、蛋、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布本地价格监督电话,并通过“12358”网络和电话平台,畅通群众反映物价方面热点问题和诉求渠道。截至7月底,共受理价格举报电话2个,现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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