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拟认定四川阆中构溪河省重要湿地的公示
阆中市人民政府申请拟认定的四川构溪河省重要湿地已通过四川省湿地专家委员会审查。按照《四川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拟认定的四川阆中构溪河省重要湿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阆中市人民政府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22年3月3日—3月16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
电话:0817—***22066,邮箱:15252547@qq.com
三、拟认定的四川阆中构溪河省重要湿地具体公示信息详见***。
***:拟认定的四川阆中构溪河省重要湿地公示主要内容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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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的四川阆中构溪河省重要湿地公示主要内容
序号 | 重要湿地名称 | 行政区位 | 地理坐标 | 四至范围 | 总面积(公顷) | 湿地面积(公顷) | 保护 方式 | 主要保护对象 | 保护责任主体 | ||||
小计 | 河流 湿地 | 湖泊湿地 | 沼泽 湿地 | 人工湿地 | |||||||||
1 | 四川阆中构溪河重要湿地 | 南充市阆中市 | 介于东经106°3′40.66′′-106°12′44.22′′,北纬31°32′32.22′′-31°40′11.53′′之间 | 东至妙高镇大山村西部,南至河溪街道扶农场社区北部,西至河溪街道构溪河和嘉陵江汇合处,北至石滩镇滩口社区南部。 | 1348.44 | 399.3 | 313.71 | 85.59 | 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河流湿地生态系统、重要水源蓄水地、斑嘴鸭等重要水鸟迁徙停歇地 | 阆中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