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东兴区2021年第三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内东区府发[2021]120号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东兴区2021年第三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涉及东兴区双才镇等14个乡镇共计288户农村村民修建住房占用的2.7874公顷农用地(详见附表),已经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号为内府土〔202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做好村民建房相关工作。
一、请各镇按照《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内东农发〔2020〕141号)精神,通知涉及的农户凭用地审查通知书缴纳耕地占用税,并按农村宅基地审批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后,出具乡村建设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
二、各镇人民政府应严格落实三到场责任,严格对村民建房进行选址、放线、验线,村民建房不得超出原申请的范围、面积,不得随意调整建房位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房屋建成后,各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村民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对旧宅基地进行拆除,并按申请的补充耕地方式,做好复垦或开发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各镇人民政府要将村民建房审批全套档案资料及旧宅基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位置、照片等资料存档备查。
三、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村民建房审批工作加强指导和检查,区不动登记中心要做好村民住宅登记发证工作。
***:1.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兴区2021年第三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批复》(内府土〔2021〕7号)
2.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第三批农房建设用地统计表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第三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第三批农房建设用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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