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坚持三个民主深入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一是民主决策。成立了民主议事小组,健全了计划生育“一选三议一公示”民主决策制度,“一选”即对村计生委主任实行民主选举,竞争上岗,“三议”就是对违约处理、两奖两扶对象确认、“三结合”对象确认等计划生育事务坚持两委会提议、协会理事会商议、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公示”就是将决议的结果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民主决策还政于村,还权于民。
二是民主评议。各村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对村两委班子和成员履职情况、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评议,其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布,并与村干部的报酬待遇挂钩。对满意度在85%以下的村,乡党委政府给予黄牌警告,扣减年度目标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不称职的计生专干依法进行撤换,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
三是民主监督。大力推行阳光计生,积极推动村级计划生育事务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乡、村两级制作了高标准的政务公开栏,将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免费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进行长期公开,对再生育审批、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名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群众自治违约金收支等情况实行定期公开,通过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真正做到抖出了干部的“箱底”,亮出了村里的“家底”,乐到了群众的“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