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联合执法筑牢生态屏障
8月11—13日,大英县、中江县、三台县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捕捞活动,有力有序推进“十年禁渔”工作,筑牢生态屏障。
在各县重要水域沿线,“禁止垂钓”警示牌赫然挺立,清晰且显眼,但仍有个别群众“视而不见”,依然在全面禁钓水域垂钓。
在联合执法巡查过程中,由大英县、中江县、三台县的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组成的执法小组,按照联合制定的《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江禁捕办〔2021〕13号)文件要求,对存在非法捕捞、垂钓行为的人员,依法没收钓鱼工具,并对他们进行了禁捕禁钓警示教育、普法宣传,通过以罚促教的方式,引导群众遵守禁捕期相关规定,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
此次行动,联合执法出动车辆8台,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场镇6个,检查水域60余公里,劝离垂钓人员30余人,罚没鱼竿50余根并进行了集中销毁。
据了解,我县境内全部天然水域均为禁捕区域。自2020年1月1日起,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郪江象山镇二水口至蓬莱镇张家堰,寸塘口河蓬莱镇赵家湾至郪江汇口)实行全面永久性禁捕;其他天然水域禁捕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暂定10年。在禁捕区和禁捕期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木筏、轮胎等类船具从事休闲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台钓、排钓等方式从事游钓活动,禁止“三无”船舶进入;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捕区和禁捕期内捕捞的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