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新建燃煤锅炉不办理使用登记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逐步降低燃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污染影响的通知》(自大气办[2017]118号)精神,从即日起对全市所有新建的燃煤锅炉,不接受安装告知、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办理使用登记。
特此公告。
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