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才工作要求,保障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类人才享受相关优惠及补贴政策,航空基地人才中心将持续开展D、E类人才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基地辖区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在职员工或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1、D类人才:围绕“3***”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2、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D、E类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2、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根据提交材料内容,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系统向受理部门申报。受理部门初审通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现场退还原件。
(四)办理认证。
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通过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予以认定类别,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书》。
四、申报材料
1、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3、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4、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收入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6、个人身份证;
7、一寸照片。
符合以下认定条件之一,申请认定为D类人才的,还需根据提供如下材料:
1、D类人才中按全球200强名校的留学归国硕士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如下材料:
(1)取得世界200强国外院校颁发的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世界200强内)颁发的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还必须提供不少于3家世界权威学术排名机构官方网站的大学排名毕业院校所处位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要求必须全部处于前200名。
2、D类中按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申请认定的,必须提供所获荣誉的官方认定证明材料。
3、D类中按照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申请认定的,必须提交单位开具制式的薪资证明原件,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
4、D类中按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申请认定的,必须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
(二)申请认定为E类的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按照要求,实行公示前置程序,经市人社局统一公示且无异议后,予以办理认定。
联系人:代钵钵 联系电话:89083705
地 址:阎良区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五楼E02室
西安航空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