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领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加工生产线项目 | 西安领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业二路建工科技园8栋三楼、四楼 | 陕西聚迪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1100 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主要建设布设焊接工作台20张,电烙铁20把,检验实验室烘烤箱2台等设备的手工焊接生产线;布设烘烤箱1台,上板机1台,刮锡机1台,贴片机2台,回流焊1台,技术室AOI检测仪1台等设备的电路板表面自动化贴装生产线及办公区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线路板组件、电子箱组件等8000套。 |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焊接废气和擦拭废气。擦拭废气量较少,车间直接排放;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排入管道引至楼顶经16m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场界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T1061-2017)。 (三)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建工科技园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试剂瓶、废擦拭布及不合格元器件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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