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街办做好辖区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创业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不足等问题,零口街办按照区人社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积极作用,达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街办积极宣传此项惠民政策。
贷款对象:具有本辖区户籍法定工作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含返乡创业农民工、信用乡村创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贷款条件:借款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贷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取得合法经营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借款人及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购车贷款除外)。
贷款用途: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和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3年。
(零口街办 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