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西安市长安区第十小学建设项目免于行政处罚的公示
西安市长安区第十小学属于《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新建学校项目,项目位于郭杜街道学府大街与汇文街交叉口东北角。该项目净用地50.47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设备用房、人防及地下车库。2021年6月,西安市长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先行建设该项目,目前1号楼已建设至5层,2号楼东段已建设至3层,3号楼东段建设至1层。学校实际使用地块已于2016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7年5月19日、2014年8月26日经省、市政府批复同意转用及征收(陕政土批〔2016〕453号、陕政土批〔2013〕892号、市国土字〔2017〕273号、市国土字〔2017〕270号、市国土字〔2014〕623号)。
依据2019年10月7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十项举措》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具体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项目属于非营利性基础教育项目,给予西安市长安区第十小学项目免于行政处罚。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凡对我分局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反映。
联系人:张琦 电话:85657191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1年12月16日